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4006686166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海难海损
海事赔偿
海事船舶
海员管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并分立
律师文集
海难海损
海事赔偿
海事船舶
海员管理
船舶碰撞
运输合同
运输单证
船舶租用
海上保险
海事诉讼
行业动态
解散清算
有限责任
兼并收购
公司变更
改制重组
合并分立
增资减资
公司案例
投资融资
债券发行
公司法规
融资上市
律师文集
文章列表
公司法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
2015年8月16日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http://www.xmgqlsgw.com/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来源: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公司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
2.公司分立的法律特征 公司分立的基本程序
3.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怎么承担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
4.两个独立核算的公司能合并吗 上市公司如何进行分立
5.公司可以合并的情形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