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宁波海事海商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船舶污染的危害是巨大的,那究竟船舶污染具有什么具体的危害性呢本文总结了四点船舶污染的危害性,例如: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会破坏海洋生物及其生存环境等等。
船舶污染的危害性
船舶污染海洋的危害性,尤其是油轮、载有有毒化学物品的船舶因海上事故污染海洋的危害性,不仅涉及物质财富损失,而且给海洋生物资源、海滨环境、居民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1、巨大的经济损失
船舶污染尤其是油污所造成的物质财富的直接损失与防止和减轻污染损害所花费的间接费用相当惊人。其直接损失是每年损失是每年大约有600万吨石油流入海洋,价值数千万美元。而政府当局为消除损害采取行动花费的费用更为巨大。
2、破坏海洋生物及其生存环境
船舶污染对各种海洋生物的影响可能是灾难性的。在发生船舶污染后,有些海洋生物丧失或改变其肢体器官功能和繁殖能力;还有些海洋生物数量锐减,面临灭绝的危险。此外,由于海水一旦污染后很难恢复,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也受到极大破坏。
3、对沿海旅游业带来负面影响
海岸地区通常为旅游胜地,环境优美,如发生严重船舶污染,尤其是油污,会出现影响美观的泡沫、浮污或极恶心的气味,破坏优美的自然景观,使当地失去旅游观光价值。
4、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与威胁
船舶污染物质中的有毒物被海洋生物摄取后,富集在食物链中。人食用了这些海洋生物后,其中的有毒物质就可能损害人的身体健康。
海事预防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但以往的海事预防多为事后性的预防,缺乏事前性和过程控制,不重视对人、机、环境和管理的系统控制。而船舶的碰撞事故预防在整个航行、靠离码头过程当中时刻都涉及到,也是事故发生率最高的海事。在考虑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时,必须综合分析有关船舶航行安全的;人-机-环境-管理;系统,始终贯彻谋求本质化安全的指导思想。
一、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
航行值班贵在保证船舶航行安全,特别是避免碰撞和搁浅。船舶碰撞事故大多发生在港口、狭水道、航道交汇点、渔区、能见度不良区域。这些区域具有船舶密集、会遇频繁、交通情况复杂、航道和自然环境不尽人意、回旋余地小等特点。船舶雾航时间虽然比例很小,但雾中碰撞事故占全部碰撞事故数量的30%~40%。大潮汛日前后3~4天内碰撞事故频发。人们日常的睡眠时间内海事较多,高峰为2300~0500,次高峰为1300~1500。值班驾驶员接班后1h内和交班前1h内海事较多。
二、船舶碰撞事故的常见原因
碰撞事故当事人的事故原因陈述大多为:没注意来船、判断或理解错了、不愿或不会避让来船、双方避让行动不协调、船太多来不及避让等。碰撞事故的常见原因有:船员素质缺陷,反映为心不强,避让操作技术差、值班时精神萎糜,会船时紧张过度或漫不经心等;瞭望疏忽;不使用或不当使用雷达;过多地顾虑人际因素,在需要时不敢使用主机;过于依赖vhf导致不当使用;局面判断错误,常见于追越船自认为是交叉局面中的直航船等;对当时情况和环境及其动态演变估计不足而陷入窘境;当值力量难以胜任职责,例如在船舶密集区或雾中,船长既不上驾驶台也不增派舵工等;占据他船航路;违反地方航行规则,违反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避让迟缓;引航员操作失误;使用安全航速不当,特别是在客观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盲目高速航行;舵机、主机、供电突然失灵;航道环境、自然环境异常;交通秩序混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