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解散清算
文章列表

企业破产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2018年4月7日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http://www.xmgqlsgw.com/
  企业破产,是指在生产经营中,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破产法第2条规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此外,破产法附则中对于国有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和非法人组织破产还有特别规定。

【延伸阅读】

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 

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供参考)

公司股东变更样板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
 


来源: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证券公司破产上演取回权大战破产清算流程 公司清算报告书怎么拟
  • 2.2019法律关于破产和解程序的规定 申请个人破产保护需要的费用
  • 3.关于外资企业裁员的程序 分公司注销国税申请书如何写
  • 4.破产申请参加概念及意义 什么情况下普通清算转为破产清算?
  • 5.清算组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破产清算工作报告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