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4006686166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海难海损
海事赔偿
海事船舶
海员管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解散清算
律师文集
海难海损
海事赔偿
海事船舶
海员管理
船舶碰撞
运输合同
运输单证
船舶租用
海上保险
海事诉讼
行业动态
解散清算
有限责任
兼并收购
公司变更
改制重组
合并分立
增资减资
公司案例
投资融资
债券发行
公司法规
融资上市
律师文集
文章列表
公司应当如何组建依法清算组
2014年1月1日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http://www.xmgqlsgw.com/
公司应当如何组建依法清算组?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来源: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证券公司破产上演取回权大战破产清算流程 公司清算报告书怎么拟
2.2019法律关于破产和解程序的规定 申请个人破产保护需要的费用
3.关于外资企业裁员的程序 分公司注销国税申请书如何写
4.破产申请参加概念及意义 什么情况下普通清算转为破产清算?
5.清算组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破产清算工作报告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