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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自贸区法律服务窗口正式启用

2016年4月1日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http://www.xmgqlsgw.com/
10月21日,我局在自贸区综合大厅设置的“法律服务窗口”正式启用。这是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法律服务窗口”实行“统一接待、集中登记、辨识分类、分别引导”。即:设置接待员1名,统一接待来访当事人,初步筛选辨识当事人的需求,分类引导给现场轮值的法律服务人员及后台不同的服务部门具体办理。  (律管处、办公室)
来源: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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