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4006686166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海难海损
海事赔偿
海事船舶
海员管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投资融资
律师文集
海难海损
海事赔偿
海事船舶
海员管理
船舶碰撞
运输合同
运输单证
船舶租用
海上保险
海事诉讼
行业动态
解散清算
有限责任
兼并收购
公司变更
改制重组
合并分立
增资减资
公司案例
投资融资
债券发行
公司法规
融资上市
律师文集
文章列表
结算风险基金
2016年1月4日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http://www.xmgqlsgw.com/
证券结算是证券市场的高风险活动,这种风险来自于信用风险,来自于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
结算风险基金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设立的用于补偿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损失的一种基金。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有两个:一是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收入和收益中提取;二是由证券公司按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第二个来源是否利用,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自主决定,法律上未作强制规定。
对结算风险基金应当严格管理:(1)基金应当依法筹集,提取的比例以及征缴的办法必须依章办理;(2)基金应当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帐户,确保基金安全;(3)基金必须专款专用;(4)向责任人追偿。如果风险损失是人为的因素造成,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运用基金赔偿后,应当向有关责任人提出追偿。
来源: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共同合作融资协议书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有哪些
2.个人融资组合贷款居间合同范本 证券公司融资方式
3.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是什么 三大政策性银行内部业务需理清
4.民间借贷融资的形式都有哪些 证券公司融资方式
5.投资银行的组织形式 风险投资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