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公布,诚如2017年9月5日公告所披露,内容有关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822辆纯电动公交客车解决方案采购项目”商用车中标公示的自愿性公告。
2017年9月11日,公司附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收到来自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2017年822辆纯电动公交客车解决方案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比亚迪汽车被确定为该项目标的1及标的2的成交供应商,赢得了此次项目招标的100%份额。未来,在签署正式合同后,比亚迪汽车将根据客户要求的进度交付该等车辆并实现上路运营。
截至公告日,比亚迪汽车尚未与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
来源: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