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解散清算
文章列表

如何确定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成员的报酬

2016年1月25日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http://www.xmgqlsgw.com/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清算组成员的,不计付报酬。上述人员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按照其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标准计付报酬。
  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其报酬由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与公司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确定

来源: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证券公司破产上演取回权大战破产清算流程 公司清算报告书怎么拟
  • 2.2019法律关于破产和解程序的规定 申请个人破产保护需要的费用
  • 3.关于外资企业裁员的程序 分公司注销国税申请书如何写
  • 4.破产申请参加概念及意义 什么情况下普通清算转为破产清算?
  • 5.清算组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破产清算工作报告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