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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价格极低,是否合法?
2015年12月23日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http://www.xmgqlsgw.com/
问: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有三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0%、30%、60%,现60%股东将其股权以人民币1元价格转让给10%股东,请问受让方10%股东以1元价格购买,是否有效和合法?
答:对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有限制;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无限制:
1、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2、非国有股权转让(民营企业)的价格没有限制,不涉及可能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1元价格是可以的。
来源: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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