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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对华投资分析研究

2014年10月9日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http://www.xmgqlsgw.com/
  外商对华投资分析研究
  
  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全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603亿美元,与2004年大致持平。考虑到2005年对实际利用外资的统计比前几年更加严格,且金融行业利用外资(2005年银行、证券、保险实际吸收外资大幅增长)没有纳入统计范围,可以判断2005年利用外资的基本形势是好的。
  
    
  
      当前外商对华投资的四个主要动向
  
    (一)在投资动机上,由单纯来华建立生产加工基地逐步向生产和销售并重转变
  
    过去,外商来华投资主要是利用中国低成本、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以加工组装后出口为主。随着中国消费水平的提升,外商明显加大了开拓中国市场的力度。柯达投资13亿美元,在华建立了胶卷、洗印药液、
  
  数码相机生产基地,并编织了拥有近万家网点、遍布全国700多个城市的彩扩洗印连锁网络。松下电器在华生产的产品已有50%以上用于本地销售,其中空调和手机全部在中国销售。东芝公司计划到2010年将其半导体产品在华销售额提高到6000亿日元,达到其销售总额的30%。
  
    (二)在投资方式上,由加工组装环节向上下游延伸,整个产业链对华转移速度加快
  
    (1)母公司进入中国后,带动一大批配套厂家向中国迁移。比如,各国汽车巨头对华投资扩大后,直接带动了车载空调、音响、玻璃、轮胎等相关零部件产业的跟进投资。目前全球排名前100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中70%以上已来华开展业务,在华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的外资企业超过1200家。据不完全统计,仅博世公司就在华投资20家工厂,设有10个代表处、5家贸易公司、345个维修连锁站,并计划2006-2007年追加投资4亿美元。由于零部件本地化生产扩大,2005年德国大众汽车集团对上海大众和一汽大众两家整车合资公司的零部件出口总额比2004年锐减11.8亿欧元,下降幅度高达41.5%。与此同时,计算机、手机、电信、机械等行业的国外零部件企业都向我国云集。
  
    (2)完善在华研发机构。“中国研发、全球销售”的经营理念日益被推崇。截至2005年底,外商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已超过750家,仅上海就有170家。阿尔卡特在上海建立全球第三大研发中心,拥有技术人员1500名。外资研发机构涉及的主要行业是信息技术、化工、医药、汽车、家电等,攻关的主要目标是市场适应性技术而不是核心技术和系统性技术。
  
    (3)强化地区总部职能。跨国公司的“四肢”进入中国后,“头脑”也随之跟进。截至2005年底,经商务部认定的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已超过70家,投资性公司近300家,其中130家落户上海。 IBM继在北京建立大中华地区总部后,又在上海建立亚太总部,以整合亚太地区资源。
  
    (三)在投资领域方面,服务业成为外资流入的新热点
  
    2005年我国在10个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开放,特别是在分销、银行等部分领域提前兑现承诺,促进了外资加快涌入。
  
    (1)商业流通领域成为外商逐鹿的焦点。商务部统计,1992-2004年共批准设立外资商业企业314家,而仅2005年就批准设立外资商业企业1200家,新设店铺1850个,新增商业营业面积540万平方米。世界零售企业50强,已有70%在中国抢滩登陆。已全面进入中国市场的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百安居、易初莲花等,都加紧向国内大中城市扩张。沃尔玛2005年新开16家分店,使其在华分店数上升至59家,并计划两年内再增加1倍;家乐福打算保持每年开设12-15家新店的增速,其中1/3将落户中西部地区。百安居已在12个沿海城市开设了23家连锁建材超市,加上2005年收购了欧倍德在中国的13家店,使其在华建材超市中稳坐头把交椅。
  
    (2)金融领域吸收外资势头正盛。据
  
  银监会统计,截至2005年12月末,外国银行在华设立254家营业性机构,其中154家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15家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5家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外资银行在华资产占我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2%左右,在华外汇贷款占我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总额的20%左右。渣打银行计划在2008年前使其在华网点数突破20家,并期望到2015年取得中国零售银行市场5%的份额。据保监会统计,截至2005年底,外资保险公司已达40家,进入世界500强的全球46家保险公司中,已有27家在华设立营业机构。全年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长3倍左右,市场份额从上年的2%提高到6.9%。
  
    (四)在投资战略上,优先选择独资和并购
  
    (1)独资日益成为主流。1997年独资企业首次在项目数上过半,1998年在合同外资上过半,2000年则在实际使用外资上过半。2005年独资企业占新设企业总数的比重达73.4%,占实际吸收外资的比重达71%。2005年,杜邦公司独资在山东东营建立世界级钛白粉基地,总投资10亿美元,一期项目建成后产能就可达20万吨;美国邦得集团在湖南望城独资兴建亚洲最大、中国首家双金属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占地100多亩。瑞士PPAL公司斥资3亿欧元,在广东茂名兴建全球最大的塑料托盘生产基地,产能可达6000万只。
  
    (2)着力并购重组我国老牌企业和上市公司。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国内工业用地日趋紧张,促使外商投资更加青睐并购而不是新建。在土地最紧张的苏南地区,世界500强中有30%以上的企业选择以并购方式落户。二是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国有股减持”,为外资企业并购活动提供了便利。2005 年金融业继续成为并购数量最多的行业。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德意志银行等纷纷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战略投资者;美林、摩根士丹利等投资银行则加快重组中国业绩不佳的
  
  证券公司。三是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日益明显,企业效益下滑,并购成为退出市场的较好选择。全球前两大钢铁巨头——印度米塔尔集团和阿赛洛钢铁公司,分别收购华菱管线公司36.7%的股份和莱钢38%的股份;世界最大水泥生产商拉法基收购了四川双马水泥公司。
      应引起高度关注的几个问题和隐忧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加深,外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对国内发展的影响也明显加大。
  
    (一)外资增长加剧了进出口不平衡
  
    多年来,大量外资企业来华建立加工组装基地,在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同时,也将贸易顺差转移到我国。特别是随着大量零部件配套工厂转移到中国,使沿海地区加工贸易由“大进大出”加速向“小进大出”转变,顺差逐年做大。2005年,外资企业出口占全国出口比重达58.3%,其实现顺差占全国顺差的55.7%,顺差净增量占全国顺差增量的63.7%。
  
    (二)吸收外资区域不平衡问题更加突出
  
    2005年,东部地区占全国吸收外资总额的88.8%,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西部12个省市区吸收外资共计19亿美元,仅相当于深圳市的2/3、青岛市的1/2。国家出台了多项鼓励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吸收外资的政策措施,但三省吸收外资下降48.8%。中部地区崛起迫切需要内外资的支撑,但2005年中部六省实际吸收外资下降27.7%,占全国吸收外资的比重仅8%,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
  
    (三)外资对国内产业安全构成一定压力
  
    跨国公司凭借其资本、技术、管理和品牌的强大优势,在一些领域逐步挤压国内企业的发展空间。目前,感光胶卷、电梯、软饮料、家用洗涤剂、护肤护发品等行业已主要由跨国公司控制。特别是一些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被跨国公司控股后,自主创新能力和营销网络逐步消失,最终可能沦为跨国公司的生产加工基地。比如,中国最大电池生产企业福建南孚电池与外方合资后,外方将所持有南孚股权卖给生产金霸王的全球最大电池生产商美国吉列公司,使吉列的市场份额从原先不足南孚的1/10跃升到大半个中国市场,而南孚电池变为吉列的加工厂,一半生产能力被闲置。广东神州热水器被德国博世并购、西北轴承被德国FAG并购、北京的熊猫洗衣粉被美国宝洁公司并购之后,市场占有率都有较大幅度下降。广东健力宝、大连电机厂、常州变压器厂等行业排头兵,也都在合资进程中渐渐偃旗息鼓。
  
    (四)部分外资过于依赖优惠政策
  
    当前,越来越多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外资并不看重优惠政策,而更看重中国稳定、有利的投资环境。但由于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承诺过多,导致仍有相当部分外资是靠优惠政策引来的。一旦优惠政策改变,外资就可能撤离。比如,1990年代初,国家曾给予外资进入发电领域“三保证”(即保电量、保电价、保回报)。随着2002年取消该优惠政策,外资回报率明显下降,于是纷纷撤离中国。2003年,美国赛德能源公司陆续出售温州特鲁莱发电公司、东莞厚街电厂、唐山热电和湖北蒲圻赛德发电厂的股份。2004年,美国电力公司出售南阳浦山电厂70%的股份,西门子公司出售河北邯峰电厂40%的股份。2005年,法国阿尔斯通公司撤出广西来宾电厂40%的股份,美国迈朗公司出售其在山东国电和广东沙角电厂的股份。
      几点建议
  
    如何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课题。在外资继续看好中国的形势下,我们应当因势利导,紧紧抓住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机遇,保持外资基本政策的稳定和连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同时,应针对新矛盾和新问题,创新引资方式,完善引资政策,更好地发挥外资对国内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增强国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两税并轨
  
    加快修改相关税法,将对外资的普遍优惠变为特定优惠,构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统一、公平的税收政策体系。为降低两税并轨对外资的冲击,应有步骤、分阶段操作。可供选择的思路有两种:(1)可设立一个过渡期,税法统一后,外资企业在过渡期内多缴的企业所得税予以返还。(2)可对纺织、轻工、家电等产能过剩行业率先实施并轨试点,再择机推广到其他产业。
  
    (二)完善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应动态调整和细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高产业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1)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外资,可在所得税、关税、信贷、外资持股比例等方面适当倾斜,并将15%的优惠税率扩展到高新技术开发区之外。(2)对市场集中度较高、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如通讯设备、发电设备、石化设备等,可重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但不能轻易让外资控股。(3)对具备较强竞争优势、国内产能明显过剩的行业,如纺织、轻工、家电等,应通过取消优惠政策、提高准入门槛等途径适当限制低技术含量外资进入。(4)对与跨国公司有较大差距的服务业,如商业零售、银行、保险、电信等,既要认真履行市场开放承诺,通过竞争促进产业升级,又要密切监测市场变化,适时调控开放力度和节奏,避免对国内产业造成过大冲击。(5)对高耗能、高污染的外资,要严格市场准入,建议尽快取消将出口占产品销售额70%以上限制类项目视为鼓励类的规定。
  
    (三)增强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的能力
  
    对投向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的资金,不论内资还是外资,都应在税收、土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更有力的支持。应完善鼓励外资从沿海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的政策。鼓励国内大型名牌企业到中西部兴建生产基地,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方兴未艾的服务外包,具有吸纳就业多、消耗和污染小、无须港口铁路运输的特点,适合中西部地区发展。应充分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软件开发、数据服务等外包业务,力争在人口密集、科技较强的城市形成几个服务外包聚集区。
  
    (四)加强对外资独资和并购的评估和审查
  
    加快出台《反垄断法》,依法防范和遏制外资的市场垄断行为。保护我国支柱型产业的自主发展能力,合理控制关键领域的外商独资项目。规范外资并购的程序和方式,加强对外资并购我国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的事前审查,改善对外资并购控股的事后监督,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五)规范和改善招商引资模式
  
    改变以政府为主体的招商模式,切实纠正层层压指标的引资做法。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完备的外资政策体系,杜绝地方在推行优惠政策方面竞相攀比吸引外资。

来源: 宁波海事海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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